周口市门诊特定药品基本政策
付范围。
填写一名代取药人,代取药人需在医药机构医保办(科)备案后方可代为取药。
地址:周口市川汇区建新路与八一路路口西100米周口市眼科医院
邮编:466000
联系电话:0394-8399747